点击数:1882024-12-13 15:33:36
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,现将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:
一、产废处置信息:
危废名称 |
危害特性 |
形态 |
废物代码 |
处理工艺 |
委托处理单位 |
废树脂桶 |
易燃性、毒性 |
固体 |
900-041-49 |
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|
济南市钢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|
废树脂 |
易燃性、毒性 |
半固体 |
900-015-13 |
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|
济南市钢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|
废油漆桶 |
易燃性、毒性 |
固体 |
900-041-49 |
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|
济南市钢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|
废液压油 |
易燃性、毒性 |
液体 |
900-218-08 |
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|
济南市钢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|
二、污染防治措施:
1、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,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处置,每年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。
2、危险废物转移前,通过系统向生态环境局申请,转移联单存档。
3、严格按照与经营单位合同内进行转移,出库时并确认包装完好与实际重量。
三、应急处置措施:
1、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,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,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,防止污染扩大,若有人员受伤,应及时送医救治。
2、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,严格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处置。